大只500注册平台:给彩票一个合理的说法(二)

发布时间: 2017-11-24        来源:未知    浏览次数:

大只500彩票 彩票的合理说法

四、大只500彩票代理:“发彩”是政府的一项优惠政策吗?
    个别彩票发行中心的负责人曾在某个影响很大的公众场合把发彩说成是政府的一项“优惠政策”,其理由是,我国法律不允许赌博,所以国家在政策上“开了个口子”,用发彩的方式让老百姓有个发财机会。严肃地说,这是一种极大的误导。
    发彩不是赌博,也不是因为法律不允许“私赌”而由政府开设的“官赌”。这个界限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也有充分的实践根据。因为就是真正的博彩业也需要讲求公平。这个公平的主要体现形式之一,就在于游戏规则设定的“胜率”。就是在那些允许赌场合法存在的国家,法律也得做出明文规定,在各种博彩游戏的规则中,参与者的平均胜率不能低于50%过多,否则就是欺诈。
    我国目前的彩票中奖率是很低的,尤其是中“大奖”的概率只有几百万分之一。如果把彩票说成是一种“官赌”,那无异于把我们的彩票业说成是公开的政府欺诈。“开政策口子”的说法显然不符合事实。

五、大只500注册:投注彩票是投资吗?
    相当多的媒体把投注彩票说成是一种“投资”,而且还有所谓的专家指导彩民如何把“投彩”与其他投资方式进行组合等。这也是误导。
    任何合理投资都需要考虑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之间的比值。一般较高的预期收益总是和较大的预期风险相联系。这是普通的经济学常识。“投彩”不是投资,一方面是因为彩票的中奖概率极其微小,小到了在经济学上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因而其收益与风险不成比例;另一方面是因为“投彩”与中奖之间并没有一般投资行为中产出与投入之间的特定内在联系。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投彩”这种经济行为是一种游戏而不是获取收益的正常途径,因而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决不能成为私人“投资组合”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六、中奖者拿的是未中奖彩民的钱吗?
    有个记者要采访一个“大奖”得主,中奖者不愿公开自己的身份,记者就说:“你中奖的钱是众多彩民给的,所以你有责任给大家一个交代。”被采访者无奈,只好在摄像机前露面。
    应当说,这个记者的这种要求很无理。如前所述,彩民所中之奖本质上是政府对自愿纳税人的奖励。彩民投注的钱是交给政府了,是支援与其所投注的彩票直接联系的那项事业了;中奖者得的钱是政府给的,是中奖人合理合法且与任何其他私人利益毫无关系的所得。“交”和“得”在性质与利益上是完全分开的两个过程。“收支两条线”,不能混为一谈。把中奖者与未中奖者的利益置于直接对立地位的做法万万要不得。因为这种说法歪曲了社会利益结构的本来含义,有可能引起很严重的不良社会后果。

七、彩票中彩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吗?
    一些彩民以为,投彩时有人中奖有人不中是市场经济机制作用的结果,这个认识不正确。
    彩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因为市场机制作用下有些领域无法得到足够的资源配置,所以需要通过政府“发彩”的方式获得补充。但彩票本身的发行以及中奖过程却与所有的市场经济原则无关。
    什么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等价交换、竞争、优化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但彩票业运行的全过程完全不贯彻这些人们熟知的原则。例如,“买”彩票不适用于等价交换原则,2元钱买到的可能只是一张什么用处也没有的小纸片;中奖者也并非是因为其“出价”比别人高,因而与未中奖者之间也不存在“竞争”关系;奖金取向完全是随机的,和任何优化选择的标准都毫无关系。
    市场经济的产物却按照非市场化的原则运作,这种现象并不奇怪。人们渐已熟知的社会“最低生活费”标准就是按非市场经济原则运作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非市场化的经济行为越发达,市场经济反而会越完善。

八、“2元钱中了500万”是一个事实吗?
    一家报纸用“2元钱中了500万”作大字标题,当人们质疑这种说法是否妥当时,这家报纸争辩说,“这是一个事实,有什么不妥”﹖
    这也许是一个事实。但“事实”也有孤立、偶然和客观、必然之分。这个社会中有没有“出门就让汽车撞死”的交通事故呢﹖肯定有过。这也是个事实。但没有人会因此不出门。因为每一个理性人都知道,那不过是一个孤立、偶然的事实,和“出门”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投注2元钱和中500万元大奖之间有没有关系呢﹖肯定有关系。因为投注才会有中奖机会。但这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极其微弱的。在统计意义上,其微弱程度甚至可以忽略不计。而具有必然性的基本事实是什么呢﹖是在每数百万一组的投注中只有一个“2元”能够中“大奖”,其余的“2元”都只有“参与”意义。故意用渲染性语言使人们把偶然性误认为是必然性,这种做法是很不恰当的。

九、大只彩票有理论吗?
    曾有彩民抱怨,说国外的彩票理论已经研究到如何深奥的程度,中国在这方面的研究实在太滞后。在很多彩民心中,认为中彩应当是有规律可循的,因而应当有彩票理论。
    彩票有理论吗﹖可以肯定地说,有。目前真正具有科学意义的彩票理论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研究在不同的国民经济发展阶段上通过发彩集中的资源量应当是多少合适,这些资源应当怎样配置才合理,以及发展彩票业需要怎样的制度建设等;二是专门研究和设计发彩的游戏规则,也就是怎样“玩”才能吸引人,才能更有意思并且更公平,以图达到发行效率更高、发行成本更低的目的。
    目前市面上已经可以看到指导彩民买彩、选号的书。但可以明确无误地判断,这些“专家”所说的理论不可能是真理论。一个已为不知多少人“皓首穷经”研究后反复证明的结论是:中彩一定无规律。显然的道理是,有规律可循的“彩”一定有弊。
    当然,尽管物理学早就证明“永动机是造不出来的”,但只要不去误导别人,有人于此道矢志不辍于社会也并无大碍。

十、我国的
大只500彩票平台业发展成熟了吗?
    几年来,我国彩票业已经渐趋规模。但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其中我们最缺失的,是和彩票发行有关的法律制度。
    很多彩民把投注彩票看成是与“国家”之间的一种交易。其实不是。“国家”是一个虚拟的政治概念。发彩这种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是政府和社会公众,其本质是政府从老百姓手里无偿地收钱。因此从制度上说,发彩的事不能由政府定,得由法律定。发彩的决策需要经过一个什么样的程序,每年发多少彩,什么情况下可以发彩,彩票收入的用途如何,由哪个部门具体运作,发彩过程及彩票收入的使用过程应当接受怎样的监督等,都应当有相应缜密的法律规定才行。可以这样说,彩票运作的每一环节都具有完善的法律依据之日,就是我国彩票业发展成熟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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